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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人物分析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8 15:13:53
金庸小说人物分析
在金庸小说中,我最推崇《笑傲江湖》;在金庸小说的男主角中,我最倾心于令狐冲。
令狐冲没有段誉那样显赫的门第,他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从小由师父师娘抚养成人。令狐冲不像陈家洛、袁承志那样知书达礼,他自称从不读书。
令狐冲的武艺绝对比不上乔峰,他曾戏谑地称自己的武功在武林中排名第八十九位。
令狐冲自负而口出狂言,但与杨过那种孤傲自大不同。
令狐冲善良诚实也与郭靖的朴实愚钝相异,他是个极有趣的人物,但决不像韦小宝那样恶作剧。倪匡兄认为令狐冲身上有韦小宝的影子,这是一种曲解。虽然两个人都爱开玩笑,都是口齿伶俐,口没遮拦,但却是形似而非神似。因为令狐冲虽自称万不得已才用点手段,其实他根本没有用过任何卑鄙的手段,他的一生光明磊落。
吴霭仪女士说令狐冲毫无心机,我也以为此说不妥。令狐冲杀罗人杰,救仪琳,都是极有心机,只不过他的心机是聪明正直的表演,决无半点害人之心。令狐冲看来旷达洒脱,但又多愁善感,当他见到小师妹岳灵珊与林平之稍稍亲热,心中便涌出一股说不出的烦恼。可见他也是武侠世界中的"情种"。但这一些,还不足以道出他的可爱之处。令狐冲最令我倾心的,是他把功名利禄看得极为淡薄,又不为世俗之念所动。他只想做一个普通人。后来,他退出武林,醉心于绿竹巷中,过起神仙般的日子。这种境界,超出武林中人的一般追求。
金庸写令狐冲,颇具匠心。他人未出场,已给读者诸多印象。第一次通过他师弟劳德诺说他酒瘾大发,向叫花子讨酒,一口气喝了大半葫芦的酒,点出他个性的放荡不羁:接着由仪琳追述令狐冲救人经过,作者用的是先抑后扬、欲贬实褒之技,并穿插了误会法,把令狐冲仗义救人、光明磊落的性格,通过一连串扑朔迷离的情节,有层次地逐步展示出来。这两段皆为倒叙,读来颇为生动,不是大手笔写不出来。
金庸写令狐冲,还把他放到九死一生的境地,让他受苦受难,多病多伤,令读者不由不为他提心吊胆。他的不幸与幸运都是大起大落。令狐冲在金庸笔下实在磨难太重,经历太惨,但反过来却更显出令狐冲百折不挠的精神与乐观豁达的天性。
令狐冲放任性情,口没遮拦,正好体现出他的胸无杂念;令狐冲的处事随意,游戏人生,正显出他的藐视礼教。由此可见,有功利之心的人,难以领略令狐冲处世的妙处;有世俗之念的人,也决不会像他那样活得如此洒脱。
我想,倘若一个人真正进入令狐冲这般境界,他便可以放纵自己内心的情感,即使有些波折,有些烦恼,也算不虚度此生了。因此,在陈家洛、袁承志、郭靖、杨过、张无忌、乔峰与令狐冲之间,我只能引令狐冲为自己的同调知交。我从他的身上,找到了自己所要追求的东西。
金庸小说任盈盈
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的任盈盈,与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中的黄蓉,都可称为"妖女",但她与黄蓉的身分大不相同。她是魔教教主的女儿,手段半正半邪。她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居然令十五个汉子自己刺瞎眼睛,并永世不得返回中原,这自然是名门正派的黄蓉做不出来的。
金庸写任盈盈出场,极为精彩。令狐冲初会任盈盈于洛阳城中的绿竹巷中,不见其人但闻其声,那叮咚叮咚的柔和琴音如同仙乐,让令狐冲相信奏琴者是一位"婆婆",从而肃然起敬。后来,令狐冲为了保护这位婆婆,不惜生命与少林派格斗厮杀。虽然方生大师说得明白:"这婆娘是邪教魔女",可是令狐冲天性善良,想到婆婆身逢大难,岂能见危不救!竟自不量力,愿为她拼死一搏。后来令狐冲为了让婆婆吃药,舍身滚入山涧,急得那婆婆也顺坡滚下,方才露出"庐山真面目",原来婆婆是位武功甚高的绝色少女。这一场戏紧张中显得有趣,比郭靖初见黄蓉写得更为出色。
任盈盈是任我行之女,又被东方不败封为。"圣姑",这样的地位对她心理上影响甚大。她自尊而大度,手段泼辣却不乘人之危。作为一个女人,她也俦黄蓉一样有执著的追求,但任大小姐的身分,又使处处想维护自己的尊严。她深爱令狐冲,却不会像黉笋那样大胆表露,后来情敌岳灵珊死了,她又为其厚葬修墓,显示了大家气度,这不是寻常女人所能做到的。
若论心机,任盈盈其实也不在黄蓉之下。她早料到令狐冲要当主要由女尼组成的恒山派掌门,所以预先收了不少男徒,为他做该派领袖解决了尴尬问题。她与人交锋,从不轻易出手,林平之学成"辟邪剑法"之后,她先要看个明白,方敢采取克敌方法。最妙的是写她与令狐冲洞房花烛之夜,淘气的"桃谷六仙"藏在床下,想偷听新婚夫妻的悄悄话,令狐冲一时不察,幸亏任大小姐多个心眼。这说明任盈盈不仅艺高胆大,而且心细如发,对人窥测之深,令人叹为观止。
大凡古代淑女,对丈夫总是极为尊重,这位邪教魔女居然表现尤为出色。她明知所爱之人深爱岳灵珊,但在岳灵珊危急时她却能出手相助。令狐冲拒绝当日月教副教主,任我行大为扫兴,但任蟊盈却不勉强丈夫。任我行死后,她也看破名利地位,甘心情愿与心爱之人令狐冲归隐于绿竹巷中。这几笔描写,大大拔高了一个魔女的人品。
任盈盈屈居黄蓉之下,自然也是世俗之见,但金庸小说《笑傲江湖》.毕竟为邪派翻了案,任盈盈也成了魔教中最有魅力、最有个性的文学女性。
仪琳
仪琳,是金庸笔下的"圣女"。
武侠小说被称为"男人的童话",其主角当然十有八九是男人,如金庸小说《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如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如金庸小说《碧血剑》中的袁承志。书中的女主角大都是陪衬人物,仪琳在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的地位便是如此。
在金庸笔下的女性人物中,我对仪琳取爱怜的态度。她的最可爱之处,是心地极其善良而又富有自我牺牲精神。这个纯洁的俏尼姑被"采花大盗"由伯光擒住,欲施非礼,在千钧一发之际,让令狐冲撞见了;这一段令狐冲救仪琳的经过,由仪琳口中叙出,十分动人。这自然是金庸特有的本事,他善于从旁人的回叙中来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徐徐道出,层层挖掘,既显示出令狐冲的高风亮节,又让仪琳的单纯可爱跃然纸上。
尼姑接受的是宗教思想,一是要虔诚,二是要禁欲。对于第一条。仪琳整个身心都接受了:对于第二条,一个年轻美貌的尼姑的内心世界里因为闯入了一个令狐冲,便掀起她心灵深处的层层波澜。她自知尼姑不可动凡心,但又因为钦佩令狐冲而暗生爱念,自知不对,却又无法解脱。这种心理刻画十分成功。比如令狐冲身受重伤,口渴得很,想吃西瓜,仪琳对着瓜田犹豫再三,佛门弟子戒偷戒盗,她为令狐冲偷摘西瓜,岂不犯戒?但爱情的神奇力量终于战胜了宗教思想。仪琳摘瓜之时暗暗自责:"是我仪琳犯了戒律,这与令狐大哥无干!"这种舍已为人的精神境界,恐怕在金庸笔下的女子中绝无仅有。
仪琳的故事,又引出她父亲不戒和尚与她母亲哑婆婆的一起风流韵事。当哑婆婆知晓了女儿的心事,不由蛮横起来,掳来令狐冲,强迫他当场娶仪琳。这一段故事,粗读引人发噱,但细细回味,却在笔墨间反衬出仪琳如同璞玉般的高尚人格。她起初不信令狐冲爱上自己,但当哑婆婆骗女儿说令狐冲已经出家当了和尚,她心中好难过,不愿令狐冲去当和尚;哑婆婆又说要让令狐冲当太监,仪琳更是坚决反对,她的理由是像令狐冲这般好人不能当太监。她明知令狐冲深爱小师妹岳灵姗,但从不嫉妒,她的心愿只有一个,只要令狐冲快乐,她就十分满足了。
我初识仪琳,只觉得这个纯洁无邪的小尼姑是《圣经》中的人物。后来重读,又发现金庸写她确实合乎情理。因为她的心底无私,并不是没有内心冲突,只因她秉性太善良,又从小信仰宗教,她依靠这一精神支柱,战胜了各种诱惑。她在情窦初开、芳心萌动之际,进行了一次又一次内心的争斗,使处世宗旨始终不变,不愧"圣女"之美誉。
后来,仪琳偶然中杀了岳不群,众人推她为恒山派掌门,她坚决推辞,可见她与令狐冲的精神境界十分相似,但金庸却让令狐冲与任盈盈结成伉俪。我对此大抱不平,如果仪琳与令狐冲结百年之好,岂不令人快哉
岳不群
岳不群是个了不起的伪君子。
他的外表是君子,面如冠玉,一脸正气,颏下五绺长须,手执君子剑。他的谈吐与剑法一样,都是儒雅蕴藉,令见者自有景仰高山之情。他又处事谨慎,在各大门派中威信极高,谦逊宽容,颇有长者之风。但这一切都是假的,一旦伪装的画皮揭去,岳不群成了一个真小人。
小人要打扮成君子,并非易事。首先,岳不群不是鼠目寸光之辈,他能洞察武林一切;其次,他又是自控能力极强的人,虽有野心,但表面上却能做得不露声色,不仅骗了徒儿,还让夫人宁中则与女儿岳灵珊都蒙在鼓里,这一手不是高明的伪君子做不出来,不是金庸这样的文学高手也写不出来。
金庸塑造岳不群,极有分寸。岳不群粉墨登场之前,先有徒弟衬托出华山派的正气凛然,从而为岳不群亮相作了一个铺垫。刘正风金盆洗手之际,岳不群大谈做人道德、江湖义气,字字铿锵有力,句句掷地有声,为众人所折服。后来,岳不群与人交手,处处保持君子之风,得饶人处且饶人,也令人叹为观止。他明知劳德诺是混入华山派的奸细,却故意容忍,借刀杀人,不露痕迹。如果岳不群不是伪君子,只怕林平之、令狐冲早就惨遭毒手,只因为他要戴着君子的面具处世,也就不敢轻易下手。可见,伪君子纵然可恨,但毕竟做事要给自己留一点余地。古今中外名著中写伪君子的,可谓不少,有的是官场中的伪君子,有的是情场中的伪君子,但比起岳不群的眼力与手段,恐怕很少有人超过他。因为岳不群文武双全,又有漾略,又有武功,其伪装的本事,居然把历经江湖风浪、见多识广的方证大师与冲虚道长也骗过了,把他称为"正义的象征"。岳不群可谓是伪君子中的。帅才"。由此可见,岳不群是小人,但又不是一般的小人。他是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最有野心、也最有心机的小人。他终于夺得《辟邪剑谱》,但如愿以偿之后,岳不群又赢得了什么呢他以阴谋起家,最后死在阴谋之中,他死而有憾。这个伪君子中的佼佼者在人生舞台上演完了最后一幕,留给读者无穷的回昧。野心是诱导人的天性走向深渊的魔鬼。一个人要赶走自己心中的魔鬼,不妨从克制膨胀的贪欲做起,并以岳不群的悲剧为鉴。
宁中则
宁中则是华山派掌门人岳不群的妻子,武功不凡,"无双无对,宁氏一剑"。她在教令狐冲学武时大显身手,面对强敌时又临危不惧,确实无愧"宁女侠"的美誉。
但宁中则令读者倾心的,不是她的武艺,而是她刚中有柔的性格。她是一个好妻子,贤惠而温情;她又是一个好师娘,对华山弟子,尤其对令狐冲充满了慈爱。她的刚烈正气令人起敬;她的仁慈温柔委实可爱。
可惜"宁女侠"嫁了个伪君子,她与岳不群朝夕相处,居然对丈夫的阴险伎俩一无所知,一直到真相大白,她才不得不自杀而死。她的自杀,是一个善良女子的自.尊心受到莫大伤害之后不得已而采取的解脱痛苦之法。
令狐冲的遇险,真正为他担心的是师娘宁中则。她的心与令狐冲一脉相通。众人都怀疑令狐冲,只有她相信自己徒弟的光明正大,纯净无瑕。可惜她太少心机,又因为岳不群作伪的本事非同一般,于是她只能以死来结束她本该轰轰烈烈的一生。
女人的幸福,一半靠在男人身上,这虽然有点贬低女人的自身价值,但事实往往如此。宁女侠虽然有"宁氏一剑,天下无双"的本事,但她在处世上毕竟是被动的,随着丈夫的真面目大白于世,她也无颜在世上活下去。她不是以死殉情,而是因心灵上遭受莫大打击而失去了立足世上的勇气。
在古代,也不乏大义灭亲的壮举。洪承畴叛明降清,他的母亲拒不见这个获得荣华富贵的儿子:明末清初的李香君、柳如是,都是有见识、有正义感的歌妓,她们对丈夫的有辱气节,都表现出女人的刚烈。在这一点上,武艺高超的宁中则却比不上沦落风尘,的青楼女子。可见,"女侠"不一定指武林中的女流,真正的"侠义"还在人的内心深处。"侠"是一种品格,"侠"又是一种气节。
宁中则的悲剧至少证明了这一点。
岳灵珊
不知哪位哲人说过:"在爱情面前,任何理论都是荒谬的。"岳灵珊撇下令狐冲而爱上林平之,便是一例。
岳灵珊是华山派掌门岳不群的独生女,令狐冲的小师妹。她在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出场时,假扮丑女,由于被人欺侮,林平之挺身而出,为她打抱不平,从而拉开了一场恶战的序幕.
女孩子在少女时代的爱情,大抵带有盲目性,但岳灵珊在初恋时爱上师兄令狐冲却并不盲目,因为令狐冲确有个性,心胸开朗,毫无杂念,是值得岳灵珊钟爱的。岳灵珊爱他也确实情挚意切。令狐冲被师父罚在玉女峰上面壁思过,岳灵珊瞒了父亲,上山送饭,在金庸笔下,这一段写得很有人情味。时间是大雪封山的一个黄昏,岳灵珊突然出现在鹅毛大雪中的悬崖上。为了送饭,她摔了一跤?饭篮掉人山谷,人也险遭不测。令狐冲看了又是感激又是怜惜,责怪她不该上山。岳灵珊说:"我挂念你没饭吃,再说......再说,我要见你。"寥寥数语,把一个纯情少女的爱情心态写得惟妙惟肖。看来他们心心相印,情投意合,爱情之路必然铺满了玫瑰,但事情的发展大出意外,最终岳灵珊竟爱上了林平之。
岳灵珊爱林平之什么?金庸没有细表。这恐怕是小说家很难言述的。富家公子林平之是个狠毒的小人,但他外貌英俊,肯吃苦,受尽折磨而报仇之志不衰,这恐怕也会使少女动心。不过,依我看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岳灵珊与令狐冲同门十几载,彼此太熟悉了。爱情本来就追求刺激与新鲜,林平之又是岳灵珊过去不曾见过的一类男人。岳灵珊的爱情的转移,也许与少女心理上这种连她自己也未必意识到的隐秘的变化有关。
岳灵珊是个深情女子,她一旦倾心于林平之,就会豁出命去相爱,甚至当她发现了林平之的种种古怪行为之后,也不加深究,依旧一往情深,直至死在林平之手下,还竭力为心爱的人辩护。现代人恐怕对此不大好理解,但在古代女子中却是屡见不鲜。岳灵珊的人生旅程,前一段充满了鲜花,后一段则经历情感上的跌宕起伏。她的死似乎有点不值得,这是局外人的感叹,局内人也许"死而不悔",这大概就是爱情本身无法言喻的最好说明。
林平之
林平之这个人物的命运大起大落,因此读者对他的看法恐怕和我一样,也是先褒后贬,厌恶中略带惋惜。
初看林平之,这位福威镖局的少爷,有七分任性三分正气。他路见不平,见义勇为,出手相救假扮丑女的岳灵珊的一节,足见他有几分可爱之处。
再看林平之,镖局被毁,家破人亡,浪迹江湖,身处危境,却浩然正气尚存,艺不高胆却很大,敢与余沧海横眉,至死不肯给木高峰磕头,拼死为令狐冲助上一臂之力,这个少年的所作所为颇令人起敬。三看林平之,他已投在岳不群门下,浑身上下都是复仇的热血,为了报仇雪耻,"引刀自宫",终于练成辟邪剑法。可怜他虽成了武林高手,却又变成一个心理畸形的男人,他恨世上所有的人,包括深爱他的岳灵珊。林平之终于在大起大落中再塑了他的个性,成为一个不可救药的悲剧人物。
合上金庸小说《笑傲江湖》,林平之的形象跃然纸上一个天真的富家子弟,居然变成虚伪而残忍的狠毒之辈。他杀死热恋他的少女岳灵珊,成了一个心理变态的复仇狂。
林平之纵然成了反面人物,但他的所作所为,从封建伦理关系上去分析,似乎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他忍受了极大的痛苦,最终为父母报仇雪耻,不愧为林家的后代;但从今天的道德观念上去认识,他自然只能属于可怜的性变态者。
复仇,是武侠小说中一个常见的主题,但优秀的武侠小说总是通过人物形象的突变来揭示复仇的可怕性。林平之心灵的畸形,正说明金庸小说的境界高于其他二三流武侠小说,由此可见,"金学研究"的产生决非偶然。
刘正风
刘正风"金盆洗手"一幕,读来惊心动魄,又令人叹息不已。
这位衡山派的高手突然宣布退出江湖,这是令人惊叹处之一;刘正风不仅退出武林,而且还接受了朝廷授予的参将之职,这是令人惊叹处之二。五岳各派掌门人对此大惑不解,原因是刘正风一向操守谨严,为人光明磊落,且武功卓绝,像他这样一个义薄云天的铮铮男子汉居然会希罕一个芝麻绿豆官,会选择一条贪图升官发财的道路,这当然令武林中人大为惊叹而产生怀疑了。
答案是刘正风结交了一位魔教中人。他与魔教长老曲洋由琴瑟唱和而心意相通,于是结为知音。他自知五岳剑派与魔教之间必有...场恶战。一边是他的同盟师父兄弟,一边是他的知交好友,刘正风夹在当中,左右为难,这才出此下策,以金盆洗手,去捐了一个武官自污。他的苦心只是为了置身于腥风血雨的斗殴之外.不料这种躲避矛盾的办法也行不通。嵩山派掌门人左冷禅设下毒计,连下杀手;刘正风为了曲洋,弟子死于非命,连妻子儿女都惨遭不幸。这一场戏,表面上是写名门正派严惩刘正风的背叛行为,其实是写出了以左冷掸为首的嵩山派的狠毒凶残,反而激起读者对刘正风的同情,对名门正派的鄙视与愤恨。主持正义的定逸师太终于看不下去,出手相助不成,带领群尼禽愤。
刘正风为结交一个朋友,弄得家破人亡。读者不免对这种私人情谊的可信性表示怀疑。金庸写刘正风与曲洋,当然有史借鉴,古代偏牙弹琴为钟子期所赏识成为知音,钟子期卒,伯牙破琴断弦。但问题是梨正风结交的曲洋,是江湖上视为邪教的长老,连定逢师太也认为刘正风不可与武功阴毒的魔教中人相交对此刘正风自有刘正风的解释:"言语文字可以撒谎作伪,琴瑟之音却是心声,万万装不得假。"因为我辈不知音乐之妙,也无从反驳刘正风的高论了。但古人说"士为知已者死",这一名言在这部小说中有了形象的注脚。
金庸后来写曲洋出手相救令狐冲,不愿滥杀无辜,处处为刘正风牺牲妻儿的行为作注脚。曲洋也因为刘正风为自己落得家破人亡而大为内疚,但刘正醯璧墨依然认定:"此辈俗人,怎懂得你我以音律相交的黔雅致?"他们二人临终之前,琴箫合奏了一融熊傲江湖之曲。可见,刘正风与曲洋的志趣与智慧是凡人所具备的。
"秘亮相,为他们以后的归宿埋下了伏笔,其旨意便是说明名门正派未必是君子,邪道魔教中也有好人善者;而刘正风全家老幼惨遭灭门屠杀的结局,大大增强了这种艺术感染力。
莫大先生
五岳剑派中的衡山派高手,居然都是音乐爱好者。
莫大先生与刘正风这对师兄弟,表面上看来相似,都有极高的演奏技能,其实形似而神不似,有地下天上之别。
我们不妨从琴音来识别二人。刘正风,临终前与曲洋同奏一曲《笑傲江湖》而长逝。他奏的曲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正如他的为人光明磊落,正气凛然。纵然在嵩山派的围攻下,刘正风依旧临危不惧,言辞掷地有声,那股正气融入琴音之中,自然高雅脱俗。因此他是一个天上人物。
莫大先生则不同。他瘦得像痨病鬼,外貌猥琐,使一把又薄又窄的利剑,剑法怪异,如出洞灵蛇,颤动不绝。他杀大嵩阳手费彬,也是搞突然偷袭,先将剑光罩住对方,其剑法变幻,犹如鬼魅。莫大先生杀了费彬后又悄然退去,真是来去匆匆,给人一种神秘感曲洋对莫大先生的高超剑法甚为钦佩,但对他演奏的《潇湘夜雨》大感失望。曲洋如是评价:"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也太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对此也有同感,说:"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由此从琴音的格调来对比,便知莫大先生与刘正风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莫大先生凄苦哀怨的琴音,令人想起阴森森的地狱之声。也正因为莫大先生是地狱中人,他的行踪才会如此神出鬼没。他纵然出手相救师弟刘正风,以后又几次帮令狐冲的,并推倒世俗之见,为令狐冲与任盈盈成婚时演奏一曲《风求凰》,但这一切都是暗中相助,他始终不肯公开露面。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他都不愿显示自己的本来面目。
平心而论,莫大先生不失为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也有古道热肠,也好打不平;但是,身怀绝技的莫大先生,又实在称不上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从他悲怆的琴音来猜测,莫大先生也许因为自己长相狠琐,也许因为忧郁古怪的性格所致,或者他曾在生活中遭受了罕见的不幸命运摆布,这一些原因不知金庸可曾替莫大先生设想过?
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男子》一书中指出莫大先生面对乱世,处于一种不能进也不能退的无可奈何的境地。凡人处于这种境地,岂不可悲。
他手段狠毒,惨无人道,在杀戮刘正风一家时,连天真的小孩子也不放过,无所顾忌地杀人,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但这种恶人缺少耐性,也缺少一种迷惑人的欺骗性,因此他一出场,就让明眼人看出其恶人的真面目。再则,江湖险恶,武林多变,左冷禅企图凭一味杀戮称霸武林,是很难成大气候的。
魔教头儿任我行曾说左冷禅武功了得,心机也深,但终究不是英雄行径。左冷禅其实也不在乎当英雄。他是一个十足的功利主义者,不像岳不群又想摘桃子,又要装门面。因此他在某种程度上更能激起读者的憎恶与仇视。他在残杀无辜上也比岳不群更残忍、更凶恶,在两个"小人"之中要选择一个较好的"小人",我只能投岳不群一票。
左冷禅的可怕在于他永远不甘心失败,他在败给岳不群之后,不会像慕容复(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的反面人物)那样发疯。他惊怒之下,冷静退场,时时想卷土重来。对现实生活中的这类"小人",我们切不可取宽恕的态度。
金庸写左冷禅与岳不群,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揭示反面形象的个性。一个是凶狠成性,一个是道貌岸然,两人终于殊途同归;而共同的命运又揭示了"名门正派"中也有恶人,而"魔教邪派"中也不乏好人。
不戒和尚
不戒和尚这个人物,粗看似乎脱胎于《水浒》中的鲁智深,他们都有粗鲁犷悍、敢作敢为的一面,瀑都曩武艺惊人的高手;但金庸写"花和尚"比施耐磨更注重于刻画人情昧。不戒和尚的痴情与父爱,都是毫无牵挂的鲁智深所没有的。
金庸写不戒和尚出场一幕戏,十分精彩。令狐冲身受重伤,对他一往情深的仪琳心中着急万分。这时嵩山派高手狄修欲置仪琳于死地,刚一出手,就被一个胖和尚扼住咽喉,这个七尺高的胖和尚正是仪琳的生父不戒和尚。
不戒和尚本来是杀猪屠夫,因为看中了一个美貌的尼姑,心中便产生了奇怪的念头:"尼姑不爱屠夫,多半会爱和尚。"于是因爱出家。后来,其妻哑婆婆因妒出走,不戒和尚居然为她奔走天涯。这份痴情大可列入武林情人辞典。
我喜欢不戒和尚,因为他虽然出言粗俗,但对女儿爱之甚深。他听说女儿爱上了令狐冲,便动用一切手段把令狐冲捉来,为了给令狐冲治病,累得衣裤湿透。不戒和尚的有趣之处,是处处弄巧成拙,他用真气灌入令狐冲体内,害得令狐冲大吃苦头。这种"拉郎配"的把戏,也只有不戒和尚才做得出来。他自称丈人老头,又把女儿的心事在令狐冲面前全部吐露出来,他对仪琳说:"你日思夜想地记挂着他,难道不是想嫁给他做老婆?就算嫁不成,难道不想跟他生个美貌的小尼姑?"害得仪琳害羞不已。真是一个有趣之极的父亲。
不戒和尚与他的醋娘子哑婆婆的故事,也令人发噱。不戒和尚与哑婆婆(其实她装聋作哑)生下仪琳之后,一天,不戒和尚抱着女儿在晒太阳。有个美貌少妇见大和尚抱个女娃娃,心生好奇,与不戒和尚说了几句话。不戒和尚天生好开玩笑,几旬戏言,居然让哑婆婆大发醋劲,她一怒之下,写下"负心薄幸,好色无厌"八个字,扔下丈夫与女儿一走了事。由此可见哑婆婆确是个性子刚烈的醋缸子。后来,哑婆婆行走江湖,凡见到男子稍有轻薄之行,就视作淫棍给予教训,连令狐冲也不明不白地被她侮辱一番。不戒和尚与哑婆婆后来竟重归于好。金庸这样写,其实合乎逻辑,因为这对夫妻看来大闹矛盾,其实他们有着许多共同点:脑筋都容易搭错,为了女儿的婚事都强迫令狐冲做女婿,在思想上又都是不合常理。不戒和尚比妻子可爱之处,就是更加旷达开放,比如他听说令狐冲与任盈盈已结为夫妻,居然有意让女儿当令狐公子的偏房,这种丈人老头倒是罕见。
桃酬山桃谷
六仙是六胞胎孪生兄弟。因为他们行动一致,心恩相通,连语言与口气也如出一辙,实在分不出|唆此,我索性把他们作为一个人来点评。
在金庸小说人物中,桃谷六仙是写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典型之一。这六个傻得可爱的怪人,为这部波澜起伏,扣人心弦的小说平添了诙谐的趣味。
如若单论武功,桃谷六仙不能不算一流高手。他们武功怪异,六个人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同时出手,常令对手不知所措;但胜负不能仅看武功高低,应以智取为高。在这方面,天真如稚童的桃谷六仙,既无心机,又无谋略,被人作弄了还自以为做了一件聪明事。桃谷六仙又往往好心做错事,他们给令狐冲治病,乱治一通,把他治得死去活来。最有趣的是他们的胡言乱语,互相抬杠。比如见了"杨公再兴之神位",一个说是纪念杨四郎,另一个说是纪念杨七郎,还有一个杜撰出个"杨公再"来,争得不亦乐乎,叫人忍俊不禁。
桃谷六仙见识极低,但个个口齿伶俐,歪理十足。有一次华山派掌门岳不群嫌他们哕嗦,想把桃谷六仙赶走,便自称自己好静,不想听他们乱说一通,不料此话刚刚出口,桃谷六仙就大谈嘴巴的用处,使岳不群对六兄弟的强词夺理只能甘心认输,闭口不口
桃谷六仙的可爱,不仅仅在于他们的语言好笑,我欣赏这类人物是因为他们心地极其善良,他们表面上凶蛮得很,其实内心诚实,很讲义气。为了救令狐冲,恭恭敬敬去请大夫平一指,平一指让他们乖乖坐在船上,他们就不敢乱说乱动。桃谷六仙自称是彬彬君子,这当然是戏谑之词,但他们淳厚的本性,与真君子的胸怀也相差无几,因为他们从无害人之心。金庸写活桃谷六仙,是借鉴了中国古代话本小说的艺术手法。《隋唐演义》中的程咬金,《英烈传》中的胡大海,《水浒》中的李逵,都是噱得可爱的戆大。金庸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塑造了六个叫人笑也不是、哭也不是的有趣人物,在剑拔弩张中制造了一点轻松情调。当然桃谷六仙的斗嘴谑语,也只有金庸想得出来。
据《吉尼斯世界之最大全》记载,多胞胎的寿命大多极短,平均五千万对双胞胎中只有一对可活到一百岁。至于六胞胎能同时活到五十岁的,至今还未见到。桃谷六仙居然活了六七十岁,还有这么高的武功,大可列入最新版的《吉尼斯世界之最大全》。
田伯光
旧武侠小说中的反面角色,除了奸臣佞人、无赖泼皮,要数采花大盗最令人深恶痛绝。
田伯光在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一亮相,读者便认定他是《三侠五义》中那个花蝴蝶花冲之流的淫棍;但再读下去,才发现中了金庸的圈套,因为这个出了名的"采花贼",其实是个假坏人。
新编的《武侠大观》一书中,有一条"采花贼"条目,其定义是指专门利用武功强奸民女。以此来对照田伯光,田伯光实在不够格。正如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男子》一书中论及:读完全书并未发现田伯光有采花之行径。他擒住了仪琳,心生欲念,却未动手动脚。他客客气气地爱慕仪琳,决不做强扭苦瓜之行。
读者对田伯光不反感,是因为发现他有诸多可爱之处。比如他举止坦荡,对自己的欲念并不隐讳;又比如他既重义气又讲信义,他与令狐冲对打,几次可置对方于死地,但因为有约定在先,居然表现出极高的君子风度。当然田伯光最令人可敬的是,他宁可受桃谷六仙"痛加折磨",拼死不讲出令狐冲告诉他的秘密,当令狐冲问起此事,田伯光只轻描淡写说了"痛加折磨"四个字,颇有大丈夫气概。
读者对田伯光有好感,还因为他终于成了令狐冲的朋友。田伯光中毒之后,也表现出不凡的洒脱,他对令狐冲说:"田某纵横江湖,生平无一知已,与令狐兄一起死在这里,倒也开心。"临死前还想与令冲冲握一握手,可见他对自己过去的恶行已有了认识。从气质上去分析,田伯光能与令狐冲成为朋友,也有思想上的联系,尽管他过去有轻薄的行为,但他言行疏狂不羁,有一仲豪气贯虹的气概,也与令狐冲的作为有相通之处。
在一部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田伯光还是一个滑稽的角色。他为不戒和尚所制服,去寻找令狐冲一节,颇为好看。后来他打赌输了,甘心情愿认仪琳做师父,也有趣之极。
金庸通过塑造田伯光这个艺术典型,写出了一个人的两面性,也说明坏人是可以转变为好人的。分析田伯光这人物也很有意思。采花贼用强制的手段奸淫妇女虽然可恶,但像福公子这类达官贵人,用权势、金钱、用手腕来勾引和玩弄女人,他们算不算采花大盗呢?马客花被福公子占据了身子,还占据了心灵,并且至死不悟。这类达官贵人行径不是比采花贼更令人愤慨吗?
任我行
是个快意恩仇、杀人如麻的男子汉,他的城府与谋略均高于武功,透过这些表层的特征,可以知道任我行是个有野心的人,他想独霸武林、扬名青史,在本质上与曹操一统天下、建功立业的抱负是一致的。他们都不甘寂寞,不甘虚度人生,为了求取功利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忍耐力,可以使用种种为正人君子所不齿的手段。他们一方面显示英武的气概、过人的急智和临危不惧的风度,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凶残、狠毒、阴险与唯我独尊的某些独裁者的性格特征。
尽管罗贯中在金庸小说《三国演义》中把曹操塑造成大白脸,但曹操毕竟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能够在军阚混战中以弱胜强,统一北方,发展文化,这些都是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任我行的某些性格特征惹人反感,但读完《笑傲江湖》,读者也会和令狐冲一样承认他是一位罕见的大豪杰。任我行在处事上,确有超越常人气度的可贵之处,比如他认为自己生平最可佩服的三个半人中,第一位就是把他关在西湖黑牢中的对手东方不败。这一点也与曹操极相似,曹操在"煮酒论英雄"中就称赞过刘备是英雄,又发出了"生子当如孙仲谋"的感慨:可见他们都有深远的目光与宽宏的胸怀。没有这些过人之处,曹操与任我行也就称不上是一代枭雄了。
东方不败
只要不是一个同性恋者,对东方不败的嗲声嗲气的神态以及关在绣房中学做女人的种种表现,不能不持反感的态度。
东方不败是靠阴谋代任我行当上魔教教主的。他原来只是任我行手下的小头目,后来被任我行一手提拔起来。东方不败利用任我行专心苦研"吸星大法",乘机发动政变,把任我行关入黑牢,于是自己当上了教主。
照理来说,东方不败应该吸取任我行的教训,但人类的思想感情并不能完全纳入理智的轨道。他夺取权力之后又对权力失去兴趣,步任我行后尘,对《葵花宝典》着了迷。要学习《葵花宝典》中神奇的武功,首先要"挥剑自宫",男人变成女人。由于这种性变态,东方不败不仅羡慕当一个女人的种种好处,还迷上了杨莲亭这样一个弄权的小人,于是东方不败终于败得一塌糊涂。
任我行、东方不败的命运,似乎都在昭示一个道理:对武功入迷会毁了一个人。这似乎不可思议,其实正与金庸写武侠小说的宗旨相合。金庸推崇的是侠义而不是武功。如果真正练成了绝世武功而不讲侠义之道,当然称不上是义薄云天的大侠。
东方不败的悲尉比任我行更有典型性。他与杨莲亭的缠绵关系,在点像历史上皇帝对太监的倚重。宦官弄权造成的政治悲剧,可从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领略到。东方不败不理武林中事,任杨莲亭在外胡作非为。与东方不败有生死交情的童百熊,最后惨死在东方不败手中,倒像历史上的忠臣义士被昏君无情处死一样令人悲愤。由此可见,金庸写武侠小说并非只是供读者消遣,如果细细探究,武林中的故事原来也寓含值得鉴的历史教训。
东方不败是个可悲的艺术典型,但他身上也表现出许多不同凡响之处。比如他当时擒住任我行,并没有一剑斩了这个可怕的对手,而是把他囚禁起来,又让江南四友给他送水送饭,这或许是他想慢慢折磨任我行;但东方不败对任我行的女儿任盈盈始终不错,他没有斩草除根。我想他一方面对除掉任我行一事毕竟有点内疚,另...方面他又时时羡慕做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的幸福。还有东方不败与任我行等四人交手之际,也显出他的大家风范。他本来足以战胜四大高手,只因为有同性恋的怪癖,杨莲亭受伤让他分心,以致落败。东方不败与其说输在任我行手中,不如说死在杨莲亭手中更恰当。但可怜的东方不败临死前还在为"宠男"求情,这个武林中同性恋故事读得人又恶心又叹息。
任我行所没有达到的。
金庸写向问天出场极有气势。他是一个白衣老者,容貌清癯,颏下疏疏朗朗一丛花白长须,纵然双手之间系着一根铁链,依然手持酒杯,开怀豪饮。他出手如风,功夫好俊,谈吐爽朗恣肆,像个粗人,其实应变能力极强,比如正邪两派人物追杀向问天与令狐冲,向问天故意说自己中了飞锥,似乎身受重伤,急得令狐冲大惊失色,待追兵逼近,向问天随手使出"满天花雨"的暗器,将敌手全部杀尽。从中可见此人的狡诈与老谋深算。
向问天神力惊人,但不是勇而无谋之辈。我以为他有一点像明末农民领袖张献忠,只是他的野心没有张献忠大。金庸小说《笑傲江湖》收尾时,向问天收敛了霸气,谈吐文雅了许多,似乎真的已经改邪归正,其实从艺术典型而言,后期的向问天反而失去了光彩与特色。
金庸写向问天,处处与令狐冲对比。令狐冲也是疏狂豪爽之辈,但其一言一行决不违反做人原则,宁可玉碎,也不使用任何卑鄙的手段;向问天则完全不同。由此写出两人思想境界之高低。在某种意义上说,威风凛凛、武艺惊人的向问天只能是令狐冲的一个配角。这便是"武"与"侠"之间的最大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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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天龙八部》入选中国高中教材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7 11:40:46
呵呵,这下可真的糊涂了,想当年我们看这样的书的时候可是要像搞地下工作一样捏,类似的还有网络游戏,今年网络游戏列入国家重点扶植的项目,想当年被当作"电子海洛因"加以围剿的它,现在也这么风光了?可怜的是,世上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对于那些"殉道者",我只能说运气好坏实在是太重要了
开学没几天,很多高二学生惊喜地发现,刚到手的第四册《语文读本》里面,新添了金庸的小说《天龙八部》。
《天龙八部》入选
昨日,记者在求精中学看到,这本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读本(必修),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去年11月第一次出版,首次选入了王度庐的《卧虎藏龙》和金庸的《天龙八部》两篇武侠小说,分别排在第五课和第六课,并合为一个单元,取名为"神奇武侠"。
课文节选了《天龙八部》第四十一回"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讲的是萧峰到少林寺救阿紫,在山上力斗丁春秋、慕容复、游坦之三大高手一节,充分展示了他的绝世武功和英雄气概。
曾遭到强烈反对
早在2001年,有媒体报道,教育部决定对初中语文教材进行改革,金庸的作品将入选,引起各方激烈的争论。
批评者认为,武侠小说作为一种娱乐性的文学形式,其思想境界不高,如被选入教材,难以对学生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很多中学教师也担心,武侠小说里面的打杀场面和言情描写会对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
在种种压力下,教育部出面辟谣,明确表示:金庸的文章不会成为学生的必学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当时也表示,不会收入金庸的武侠小说。
留给学生一道作业
三年后,金庸小说照样进入中学课本。
该书的编写者认为,作为武侠小说的集大成者,金庸把江湖传奇与历史风云、侠义柔情与绝世武功、人生哲学与民族文化传统熔为一炉,开辟了武侠小说的崭新境界,使武侠小说的可读性和文化品位都得到提升。
编写者可谓用心良苦,还留给学生们这样一道作业:"有人说,金庸的小说成就足以进入文学史,也有人说他的武侠小说再好也是通俗文学,只有娱乐的作用,难登大雅之堂。对此,你怎么看?"
老师学生都很欢迎
记者就此采访了求精中学、二十九中的部分高二学生,谈到金庸小说,他们都很兴奋。一个学生说,《天龙八部》他已看过七遍,但在课本上看到它时,仍读得津津有味。
求精中学高二语文教师蔡文亮说,金庸的小说对于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文学品位都很有好处。
西南师大文学教授韩云波对此也叫好不已。他说武侠小说里面包含很多中国传统文化的东西,同时,侠文化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阳刚之气,正是中国文化深处的梦想,对国民的人格形成会有深远的影响。
教科院语文教研员钱金涛对此出言谨慎。他说,读本还不能等同于强行要求的教材,只是教材的一个补充部分。但不能因为有金庸的作品入选,就认为这是鼓励中学生阅读武侠、言情小说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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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盛宴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7 11:40:23
小说的盛宴
小说 的来历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小说有三个要素:人物、故事情节、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说反映社会生活的主要手段是塑造人物形象。小说中的人物,我们称为典型人物;这个人物是作者根据现实生活创作出来的,他不同于真人真事,"杂取种种,合成一个",通过这样典型的人物形象反映生活,更集中、更有普遍的代表性。小说塑造人物的手段可以是概括介绍,可以是具体的描写,可以写人物的外貌,也可以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既可以人物的行动对话,也可以适当插入作者的议论;既可以正面起笔,也可以侧面烘托。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中心的。故事来源于生活,但它通过整理、提炼和安排,就比现时生活中发生的真事更集中,更完整,更具有代表性。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人物的塑造与中心思想有极其重要的关系。在环境描写中,社会环境是重点,它揭示了种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如人物的身分、地位、成长的历史背景等等。自然环境包括人物活动的地点、时间、季节、气候以及景物等等。自然环境描写对表达人物的心情、渲染气氛都有不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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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爱了吗??!...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7 11:39:58
你真的爱了吗??!...
突然之间有一种很陌生的感觉,我第一次对他有一种陌生的感觉。感觉自己从此和那个人不再有任何的关系。难道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切吗?!我害怕那种陌生,不知道为什么一瞬间会有那样的感觉。难道我已经开始忘记了吗?仔细想想他已经离我很远了,他的一切离我是那样的遥远,时间给我的空白,一年两年三年。。。我自己又能编制多少来填充那无尽的空洞了?为什么就能给自己解脱了。难道一辈子就这样的活下去吗?难道太阳真的就不能再我的世界里升起吗?我在等待的有什么了?能逃避多久一年两年三年四年。。。我的人生就是这样禁不起风浪吗?难道我如此脆弱吗?难道我还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吗?难道我必须得到一个所以然才可以吗?可知那给所以然我今生都得不到了。三年啊!早已忘记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了,是否要把这样的生活延续下去,我为什么要如此折磨自己,他就那么好吗?难道他的“爱”就可以让我今生如此吗?他值得我爱吗?为什么连分开了还要让我受如此折磨了?难道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吗?真的有所谓的单恋吗?如果有,那为什么单单我要恋他。感情到底是什么了?为什么我感觉自己剩下的只有一个空空的壳,为什么?一切真的掌握在自己手里吗?我为什么那样死心眼了?
理由真的那么重要吗?现在的种种我心里应该明白,他并不是爱情神话,他不过也是一个凡人。明白了又能怎样,骂他一顿,还是打他一顿。。。这样就能解决我的问题吗?
我恨真的很想恨,真的希望自己为了仇恨而生,但是我做不到。也许有人认为我是放不开,其实并非如此。说两个故事也许,也许你能明白我的感受。
佛经上有一则故事,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可是,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的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我是你的妻子啊!”怎么可能呢?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会不认识她。“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不是的,那不是我,我根本没死啊!”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的?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有一个朋友的丈夫因为空难过世,生前两情缠绵,是人人称羡的恩爱夫妻,丈夫过世之后,她形同槁木死灰,被自己囚禁在思念的哀伤中,不愿走出。朋友和家人都很努力的开解她,她也明白大家的善意,但命运的残酷让她几乎站不起来。经过一年多的疗伤,她总算可以比较平静的开始她的生活,仍然思念,仍然要每天对着他的照片说话。然后,她决定搬离旧居,回母亲家同住,在整理旧居的过程中,发现丈夫的秘密,结婚多年,她一都没有发现多情的丈夫竟然另外有一个女朋友,他们的书信充满痛苦和爱恋,这段绵长
的恋情随着他的过世而被抹灭,她读着那些信简,在被欺骗的悲伤之外,她突然好心疼丈夫,他是个多么尽责和温柔的男人,在他短暂的生命里,带给她的幸福并不因为这个秘密而有所减损。她安静的流泪,安静的收起那些秘密的书信。然后,提笔给那个女人写信,“我从不知道你的存在,但我感激你,让他在人生的短暂岁月中,多一个人爱他……。”
真正的爱,只属于它自己,它不被占有,也不占有谁。在现实的生活中,最深邃的爱往往是受苦的,但同时也最宽大美好。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慕容复虽是帝王后裔,武功高强,但由于热衷名位,为了实现复国的“大志”,爱情、友情与道义都被他抛弃一旁,是一个负面人物。但对从小服侍他的丫头阿碧来说,慕容公子却是她的最爱,即使后来慕容复由于复国之梦无法实现,名利心太痴,终于精神失常,然而阿碧仍然无怨无悔的照顾他,每天以糖果吸引小孩对慕容复高喊“皇上万万岁”,安慰这个精神失常的公子爷故事很凄凉,但尽管如此,当段誉满心不忍,想要带他们回大理同住照顾时,王语嫣说,我们看他们可怜,焉知他们心里不是满足喜乐的。情感上的苦乐哀喜,经常不是局外人所能体会。阿碧的心情也许仍盈溢着饱满的爱,虽然这样的付出不可能得到回报,但对阿碧来说,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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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赤壁》的一些想法...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6 11:00:51
看完《赤壁》的一些想法...
总得说来,《赤壁》拍得不错。为什么我会这么说?作为一个未来的教育工作者,说话是要负责任的,没错,我在做出这个论断是有依据的。
首先,我要说出我的论断的理论依据。
历史的编纂,其实在有时候是不需要纸与笔的,现在我们看到的任何一部古装剧其实都是一本史书,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的。不过导演与编剧是否有这样的觉悟,我就不知道了。
所以说,《赤壁》是一本历史书。我想吴宇森导演也应该有这样的觉悟,在国外,一般人是不敢轻易拍古代剧的,因为这要面临很多的压力,懂历史的观众,专家啦。稍有不慎便是骂声一片。不过在中国这方面,导演们倒是百无禁忌,想这么拍就这么拍,如果有人骂。就说“这是演义,是戏说啊!”
我靠,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历史,变成了戏说,其实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因为现在的史料不全,因为不全,所以就有空间让历史编纂者来进行合情合理的发挥了。
在历史的编纂上,我同意西方的专家——海登·怀特的观点,历史编纂是一种诗化的编写。
历史上的人物不是象征性的符号,他们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只不过早活了几百年而已,他们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他们的伟大使他们被几百年后依然被人记住,但伟大之余,他们也应该是凡人。
所以我说,像《赤壁》中,诸葛亮的宠物控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他时不时的幽默,使他更像是我们之中的人!在这方面,导演无疑是成功的,编剧也是成功的。虽然有很多的观众批评《赤壁》的台词很搞笑。比如说“过时”。这个我认为不错,如果完全还原的话。那整部剧都会是古言,那我怕保证会有很多很多观众听不懂演员在说什么,既然都是在说白话文,那么偶尔出几句“舶来话”就没什么的了。
还有一点,要着重说明的是,有很多人对于三国的印象来源于小说《三国演义》,可那三国演义作为小说是不错,可不能作为史书啊,那差得太多了!!!!!!!!
赤壁战役的主导人是周瑜,周瑜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全才型的美少男。
武功,用兵之术,政治素养,音律都是一等一的好!!!
如果看了《三国志》或者其他的史书的话,会发现诸葛亮的能力是很有限的。在打仗上,他的水平不是很高,我说的是战术指挥上,当然他的战略倒是很厉害的,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他提出的三分天下的战略规划,其实早在几年前,周瑜就对孙权提出来了~~这个不信,大家可以去查。我就不赘述了。
所以说,吴宇森导演的处理很正确,赤壁的主角是周瑜,也许要考虑到大多数观众的认知水平,可能会给诸葛亮加重一下戏份,谁让人家是汉室的军师呢,是正统!
在剧中,让我高兴的是,有一处细节,那就是张飞在写书法,当时我身边有很多观众在笑。
靠,真是无知!你上百度百科查一下,就能知道,张飞在书法上是很有造诣的!由于是武将,臂力惊人,写出来的字也是虎虎生风。
这一点,证明导演其实很用心得在拍。
如果说有什么硬伤的话,我想说的是,特效做的不怎么太好,有一些还是可以看出痕迹的。
这是其一。
其二就是孙尚香的存在,我一直不知道在三国中有这样的一个人物,除了在日本的游戏里。在三国志里没这号人,在演义里只有孙仁。
孙尚香的名字出此早期的戏剧之中~~~~
我靠,又是一处谬误!!!!
孙尚香是嫁给刘备的,就是那个“赔了夫人又折兵”里的夫人,不过这个损招是孙权自己想出来的而不是周瑜,周瑜在赤壁战役的两年后,病死在了巴丘。
除了《赤壁》的这两处硬伤,在其他方面都是很不错很不错的!!!!!
最起码,我认为基本上还原了历史!!就这一点,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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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割舍的中国古典文学名著...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6 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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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6 10:59:36
《三国演义》读后感
借着暑假的悠闲l:我又拿起了小说《三国演义》再次把整本书看了一遍。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说《三国演义》的三大战役,就是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和夷陵之战。首先要说的当然是官渡之战,官渡之战是一场决定了曹操命运的战争,如果这一仗曹操输了则袁绍必定挺进中原,那时候袁绍肯定会联结刘表,两面夹击曹操,这时的曹操由于在官渡之战损兵过多而无法抵御,之后天下必将大乱,估计得再多打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当然历史也就会重写,但是曹操在极度恶劣的情况下火烧乌巢,大溃袁军,然后一鼓作气拿下河北,为三分天下奠定了基础。在这场强弱分明的战斗中袁绍为什么会输?我认为有三点:第一点是袁绍不采纳属下的建议,这是袁绍最大的败笔,主要体现在两处:第一处是在战前,袁绍不听田丰、沮授的话执意开战,第二处是在曹操率大军进攻乌巢之际,袁绍不听张郃,高览之言,进攻曹操大营,而不救乌巢,致使张郃,高览叛变,让袁绍的战事雪上加霜;第二点是袁绍指挥不利,导致颜良、文丑过早被关羽斩杀,以至于最后无将可用;第三点是袁绍不能够充分信任其手下,导致许攸叛变,唆使曹操派兵火烧乌巢;当然,曹操获胜的原因也有两点,第一点是他能稳定军心,第二点是曹操能知人善用,最终取得了成功。在统一河北之后,曹操统兵南下,与孙权、刘备大战,这就是我们大家耳熟能详的赤壁之战。
赤壁之战,曹操号称百万大军南下,于赤壁一役被孙、刘联军大败,退回中原。罗贯中用细致的描写把这场战争中周瑜的气量狭窄,诸葛亮的神机妙算等等一些人物性格生动地刻画了出来,这场战争在战略意义上也有着很高的价值,此战孙权、刘备如果战败,孙权投降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如果孙权一降则刘备失去依靠必会被曹操所灭,这样一来,曹操一统天下就只是时间问题了,然而正是在这场看似曹军必胜的战斗中,却由于一点细微之处让不可一世的曹操走向了失败,从这点上我们可以看出洞悉人的心理跟军事布阵一样重要。
在这场战争过后刘备入主益州,但关羽镇守的荆州却被吕蒙偷袭,并由此引发了夷陵之战。夷陵之战,孙权的指挥算不上很成功,如果刘备不亲自出战而是派诸葛亮领军,那么恐怕荆州和扬州早已是刘备的囊中之物了,可偏偏……于是吴军在陆逊的带领下火烧连营大破了蜀军,稳固了孙权在荆州的统治。
在仔细阅读中我发现,这几场战争都有一些相似之处,第一都是以弱胜强的战争事例;第二在战争过程中都跟“火”有着不解之缘,把原来的劣势变成了优势,官渡之战曹操粮草不齐,但因火烧乌巢扭转了局势;赤壁之战曹操的兵马数倍于刘备和孙权势不可挡,但却被周瑜火烧赤壁杀得大败;夷陵之战刘备兵马一路东胜而来,被陆逊火烧连营,使得蜀军元气大伤,此后少有作为。
小说《三国演义》的精彩之处决不止这些,还有更多的精彩等待着我们去发掘、去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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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劲抢疯族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5 10:40:18
"嘟--嘟--嘟."
"在凌晨6:00(也就是我还在和周公吹牛的时候)电话不识趣的响了起来."
"喂:你睡啊."我拿着电话半眯着眼睛问.
"弃!我是淡然."
"啊!是淡然.我马上就有了精神:"呵呵.淡然啊.什么风在吹你啊竟然会给我打电话."
"也就没什么拉.就是想找你帮个忙."他很懒散的说.
"什么事啊."我很失落的问.
"帮我找一个叫蹩脚的人.叫他联系我."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上了.里面只传来嘟.嘟.嘟的末音.
"如我所料.没事他会给我打电话吗?他是那样的出众.他会在意我吗?失落感更加强烈的涌上心头.眼角的泪不留情的往下滑........."
"虽然恨他但也不能太绝情了吧.我发誓这一次是我最后一次为他做事了.于是我迅速的从床上爬起来.向我那只小巧玲珑的布衣柜冲去.可是衣柜都翻空了也找不到一件象样的衣服.哎!还是到老第的房里去偷一件吧.我俏俏咪咪的来到舒沐的房门口向四周看了看.因该没人会发现吧.希望舒沐那小子晚点回来."
"哇!舒沐这小子的衣服还真多耶.爸爸妈妈真是重男轻女.我一边埋怨一边挑衣服.找件适合我穿的衣服还真难找.不过我最后还是找了一件很HIP-HOP的衣服."
"你的嘴角微微上翘/性感得无可救药/想想不到/如此微妙........"
"听这歌声......遭!是舒沐回来了.他要是知道我动了他女朋友送给他的衣服非杀了我不可.看着门把慢慢的转动.就在门把转到360度之后.我英勇的从窗户上跳了出去."
"舒弃.....你这个兔崽子..........."
"哎!传说中的狮吼功恐怕就是舒沐那小子创造的吧.房子都震动了."
"来到天江路我终于找到了那个叫蹩脚的人.他长着一副狰狞的面孔.穿着一件黑色背心.从背上到身上的文身特吓人光光的头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突然让我想到回家后一定要把舒唳和舒沐他们剃成光头.好为家里省点电"
"喂!臭丫头看够了没有.有什么事快说.老子很忙"那个叫蹩脚的人很不耐烦的对我说.
"+▂+文......文淡然叫你去找他."我被吓的结结巴巴的"
"告别了蹩脚我独自走在街上.突然肚子饿了.我这才想起早上走得匆忙忘了带钱.呜--呜--呜怎么办呢?{{{(>_
第二节:老爸说做人一定要缺德
“蒽!太阳真大.我站在窗边使劲的伸了一个懒腰.”
“明天就开学了还真有点不想去读书,哎!(*@^@*〉可是没办法啊不读书喝西北风吗?我无奈的摇摇头向楼下走去.”
“舒沐和舒里这两个小子还在睡,屋里乱得一团糟,我挽起衣袖把屋里里里外外的打扫了一遍.”
“奇怪!老妈和老爸呢?怎么没看到他们呢?我把屋里找了个遍最后在院子里的秋千上发现了他们.”
“他们在说什么呢?”我悄悄的移到他们身后不远处.’
老爸:“老婆!如果我们能永远座在一起看日出日落那该有多好啊.”
老妈:“是啊!可是时间不饶人啊!孩子们都长大了,我也放心了.”
“老婆你不要这样.老爸更紧的抱住了老妈眼里有印制不住的悲伤.”
“o_O??? 到底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他们这么说为什么他们会难过.”
“早上我来到校门口望望教学楼然后叹口气“哎!::>_渫迹。”
“哦!座吧。”
“谢谢。”
“你家是做什么的?”
“之上集团就是我爸开的。”
“之上集团的规模很大呀!之上高中也是之上集团旗下的吧!”
“是啊。”
“被吵醒了的我把头从沙发上抬起来,向舒沐的那个同学看去。可是眼睛太模糊了我始终看不清,等我看清楚了也就后悔了。”
“﹌○﹋他看着我张口欲合又欲张:“你不就是头个月在街上抢我油条的那个女生吗?”
“他刚说完爸爸和舒沐同时看向我。”
“汗!他始终还是说了。我的脸往那里搁啊?真想找根面条吊死。”
“//(ㄒoㄒ)// 姐!要是战争年代你去抢我还能理解,可是,现在都21世纪了你怎么还能这样做呢?舒沐很难过的说。”
“//(ㄒoㄒ)// 女儿啊!爸知道我们家不穷,但人不穷志也不能穷啊,你怎么能这么做呢?你叫我这张老脸往那里搁啊?我找块豆腐撞死算了。老爸一边说一边往沙发上靠做着痛苦的表情。”
“其实也没什么拉!不就是两根油条嘛小case。就在这时渫迹发话了。”
“真的吗?我和舒沐还有爸爸三个人排在一起盯着渫迹。”
“是啊!”(渫迹心想:“这家人真是怪胎。”)
“}_}我就说这招管用吧!爸爸和舒沐相似一笑为彼此的默契握手。”
渫迹走后
“舒弃你给我跪下。”爸爸威吓我,迫于强敌我乖乖的跪在了老爸和舒沐的面前。”
“我错了。我拼命的说。”
“你错在哪里呢?”
“我错在抢油条只抢了两根没抢两根以上。”
“知道错就行那你知道以后该怎么做吗?”
“蒽!我知道了。要抢就要抢多点。”(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我会抢东西也不能怪我只能怪我爸)
“HI!我来了。我冲进教室很开心的对同学们打招呼。”
“//(ㄒoㄒ)// 呜——呜——呜,弃.........”萧小晓哭着走过来抱着我。”
“怎么了?我轻轻的拍着萧小晓的背。”
“他不要我了。他又在和舒娇的那个朋友明子交往了。”
“该死!”
“我拨通了文淡然的电话。”
“喂!弃,有什么事吗?文淡然倒很开心。”
“臭小子!你把我家晓当成什么了啊!才耍多久啊?难道你永远都只图新鲜吗?”
“弃!既然你了解我那还问什么呢?”
“靠!我一下就把电话挂断了。于是,我又拨通了明子的电话。”
“喂!弃姐姐有什么事吗?明子很开心的问。”
“也没什么拉!只是想问你还好吗?”
“好不好你昨天没看到吗?”
“哎!你也要体谅一下姐姐啊。一个是朋友一个是妹妹你让我很为难耶,何况昨天打架不是舒娇帮你打的吗?”
“呵呵!不过淡然还是跟我在一起了。”听她这么一说我才想起给她打电话的目的:“臭下头文淡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自己注意点!”
“哎哟!姐姐怎么还是那么大嗓门啊。小心以后嫁不掉哦。”
“臭丫头!还贫嘴。”
“哦!哦!我错了,挂了。”
“哎!他的玩弄品为什么都是我身边的。我无奈的叹口气。”
第三节:“霸王鸡和铁嘴鸡的战斗”
“嘟——嘟——嘟......“哦!我的妈呀!是舒沐打来的。(*@^@*〉肯定没好事!”还好我设了语音:“喂!你好,我是舒弃。有什么事请留言。”
“靠!舒沐一脚踢开凳子向广播室走去。”
“门高的同学请注意。请相互转告一下,本人在找高一(15)班的舒弃,叫她速到之上来。舒沐拿着高音喇叭站在之上教学楼的顶层对着门高大声喊。”
“舒沐那小子是不是疯了?我拍着桌子站起来气冲冲的向楼下冲去。又从之上楼下冲到楼上。最后在高一(13)班的教室门口发现了舒沐。”
“我说舒沐啊!有什么重要的事呢?你用得遭用高音喇叭叫我吗?”
“有一件小事要你帮忙。”
“( ̄<  ̄)> 小事才怪!说吧。什么事?”
“你知道渫迹吧!”
“( ̄3 ̄)蒽!不就是被我抢油条那小子吗!”
“我本来答应到他家去作客的,但是小雅临时约我,所以........”
“所以要我去是吧?”
“OH!姐!你怎么变得这么聪明啊?”
“(-__-)b我倒!好吧。”
“哦!姐你真好,晚上回去我给你买阿尔地嘶。”
“买啊尔卑嘶不行吗?”
“你知道我要养女朋友啊。”
“哎!服了这小子了。”
“舒弃!你比你第大吗?”
“ ╯▂╰废话!不比他大会是他姐吗?真不知道你老爸和你老妈是不是遗传基因出了问题。”
“怎么又和我父母扯上关系了呢?渫迹不解的摸着后脑勺。”
“你不知道孩子是蠢是笨全靠父母影响吗?”
“哦!是吗。”
“那是。”
“那你思想那么疯狂也是受你父母的影响咯!难过舒沐也那么疯,原来一家人都是疯子。”
“啊!臭小子你说什么呢!我举着拳头一路上跟着渫迹东奔西跑。”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跑到了他家门口。”
“哇!超有钱的人住的地方就是不一样耶!虽然只有三层楼,但一层楼就有十几间房间,真是帅呆了。”
“大门口的信箱在夕阳余晖的照射下还泛着微光,是金的吧!用牙咬咬看。不过这么缺德的事我是不会做的。”(实际上我有那么做)
“怎么还不进来呢?”
“啊!没怎么。我把视线收回来。”
“走吧!我们一起进去。说着他牵起了我的手。”
刚走到门口
“少爷!老爷和夫人叫你快点带你朋友进去。”
“哦!我知道了。”
“∩▽∩叔叔好!我从刚才叫我们快点进去的那位叔叔身边走过时对他招招手”
“蒽!你好,叔叔也回给我一个笑容。”
“叔叔好!阿姨好!”我走进客厅向渫迹的父母鞠了一个大大的躬。”
“蒽!快来吃饭吧。”
“哦!”
“我小心翼翼的座到桌子边。”
“你家是做什么的?”渫阿姨一边割着盘里的肉一边问我。”
“农民!”
“噗!渫阿姨把刚噻进嘴里的食物全喷了出来“什么........农民。”
“你开玩笑吧!看你刀叉用得那么熟练不像耶!”渫阿姨又从新座下来。”
“阿姨!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吧!就刀叉这么小case的问题,你也怀疑他瞧不起人了吧。”
“那么!你真的是农民咯!”渫阿姨倒对我挺感兴趣。”
“+▽+YES”
“农民也想跟我儿子交往。”渫阿姨拍着桌子站起来说
“阿姨!你脑袋被门击了吗?我只是你儿子同学的姐姐而已,因为我弟弟今天有事不能来所以我是代替他来的。”
“ˋωˊ 敢骂我!”渫阿姨脱下高跟鞋向我砸来。
“当然我也不会示弱把她扔过来的鞋子扔到了窗外,并把桌上的餐具向她扔了过去。”
“╰ ╯臭丫头干跟我较劲。”
“?^?你又不是我的谁,干嘛不可以和你对着干呢?”
“≥▂≤呀!气死我了”渫阿姨都发都气暴了(有点夸张)
“哦!我好怕怕哦。”我跳到凳子上做着鬼脸还不时的把腰扭几下。”
“呀!臭丫头..........”
“在渫阿姨碰到我之前我迅速的从凳子上跳了下来,╯△╰可怜眼快动作不快的渫阿姨被撞飞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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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也抢抢:网络营销也需要“抢抢族”的“抢”的勇气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5 10:39:59

今天在百度的搜索榜里看到一个新词汇“抢抢族”,从词面上看上去还蛮新颖,所以就点了进去看看,结果发现百度收录了关键词“抢抢族”如下图:
发现百度还是收录了不少这个“抢抢族”的关键词,大约有120多页,已经不错了在短时期内收录了那么多。
什么是抢抢族呢?抢抢族怎么和网络营销联系上了呢?这里我给大家简要分析一下。所谓的抢抢族就是就是成天参加一些有奖品免费赠送活动,算计怎么才能抢回自己喜欢东东的一族人。作为“抢抢族”的人必须要有一定的技术,他们得经常关注各种活动,而且要在第一时间准备行动还得根据不同的游戏规则制定不同的作战方针,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抢”到自己喜欢的宝贝。
从抢抢族的概念上来说我们可以简要归纳一下抢抢族的主要特点:
抢抢族的主体人群是喜欢新鲜事物、喜欢争强好胜的年轻的、叛逆的新一代年轻人。
抢抢族的第一大特点就是“抢”他们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去争取他们所想要的免费的东西。
而网络营销策略中有重要的一条就是善于利用网络新鲜的事物、焦点等进行事件营销、宣传企业的品牌和形象。
抢抢族的特点就是善于利用时机、善于利用商家的促销、善于利用商品的试用、善于利用有奖问答等主动去“抢”他们需要的东西,而且参与的热情很大。积极性很高,收获是他们的最终目标,他们很享受这种“抢”东西带来的快乐。
网络营销怎么样利用抢抢族的特点呢?网络营销的中有两种营销方式就是事件营销、还有就是互动营销,这两者就是可以利用抢抢族的“抢”的特点。
事件营销是网络营销中常用的一种营销手法主要是借助某一热门事件进行的营销活动,比如国内比较经典的案例就是王老吉地震捐款事件,事件营销和抢抢族的特点非常的相像,抢抢族也主要是借助企业的营销促销事件来达成他们的目的,而企业的事件营销主要就是节借助事件来加深人们对企业品牌的认识。
再说说互动营,互动营销就更比较贴近抢抢族的参与、互动了。企业举办一系列的促销、免费使用、答题有奖等,主要就是善于抓住人们贪便宜的心里,去给他们送去物质东西同时宣传企业的品形象,同时宣传企业的品牌或者服务形象。
很简单不论是抢抢族参与的抢东西的事件,还是企业组织的互动营销事件就是利用免费抓住消费者的心里、从而让他们去参加企业举办的活动,这是企业互动营销的主要手法,互动营销之所以能够在企业网络营销中比较成功的营销手法就是善于抓住网民的眼球、心里让网民去主动去参与其中。这也是企业网络营销中最为应该称成功的营销方法。
小说也抢抢:网络营销也需要“抢抢族”的“抢”的勇气
视频: 90后富家女不做偏做“抢抢族”
说书观新 发表于 2008-08-05 10:39:32
视频: 90后富家女不做偏做“抢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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